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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桂林市农科所 时间:2014-3-18 阅读:6619次
桂林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学习计划
一、学习目的
坚持把加强学习教育作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位任务,通过认真学习党章、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相关专题材料,深刻理解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意义,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集中解决“四风”问题的目标要求,结合我所工作实际,聚焦领导班子解放思想、统一思想问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问题,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问题,干部的事业心与责任意识问题,作风问题,勤俭节约意识问题,经费管理和资源利用问题。使党员思想认识提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转变,突出问题解决。
二、学习内容
1.学习党章,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提高党员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
2.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选编材料。
3.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
4.自治区党委、市委有关领导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三、学习形式和具体安排
(一)集中学习与个人自主学习相结合,保证学习时间,提高学习效果。
1.个人自学。每人每周自学不少于10个学时,做好学习笔记,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至少撰写1篇学习心得体会。
2.支部专题学习会。3月9日—3月20日期间,组织至少一次专题学习会。
3.参加专题辅导报告。3月25日前,组织参加群众路线教育专题辅导报告。
4.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会。3月20日前,中心组围绕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组织1次学习会。
5.集中学习。3月9日—3月28日,召开全体党员学习及专题讨论会,对照“五面镜子”、围绕“提升两大能力”主题大讨论,进一步深化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认识。
(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
1.第一次集中学习。时间:2014年3月14日(星期五)下午16:40;人员:全体党员、所领导、各部门正副职;内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
2.第二次集中学习。学习时间:2014年3月18日(星期二)下午16:30 ; 参加人员:全体党员、所领导、各部门正副职; 学习内容:《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等。
3.第三次集中学习。学习时间:2014年3月24日(星期二)下午16:30; 参加人员:全体党员、所领导、各部门正副职; 学习内容:自治区党委、市委有关领导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组织专题讨论。
四、学习要求
1.高度重视。各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学习人员、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效果“四落实”。
2.领导带头。领导班子要高标准、严要求、做表率,带头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带头参加讨论,带头撰写心得体会,为全所党员干部学习作出示范。
3.联系实际。紧密结合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和工作岗位职责开展学习讨论,边学习边思考,边学习边查摆问题,边学习边整改。
20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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